性侵逃逸外勞逼賣淫 惡狼判行
林姓人口販運首腦涉嫌誘騙逃逸女外勞,逼迫賣淫並加以性侵。苗栗地方法院判刑13年,其中1年可易科罰金。
新竹警方與移民署苗栗專勤隊今年初破獲「偉哥」人口販運集團,48歲的林姓主嫌涉嫌透過越南籍妻子,以假借介紹工作名義,引誘逃逸女外勞下海賣淫,一名印尼籍被害女子以為要到養老院照顧老人,竟被林男帶往汽車旅館性侵,並推入火坑接客。
判決書指出,林男利用逃逸女外勞害怕遭警方查緝弱點,恐嚇被害女子「如果不聽話,就叫警察來抓你」,多次強脫衣物加以性侵,連生理期也不放過,並將她送往苗栗市西勢美南私娼寮逼迫賣淫,從中抽取利益。
被害女子向法官表示,林男開車接她時,還以為是要被送到養老院照顧老人家,「怎麼會要我跟客人做那種事?」,她在沒有對外窗戶、終日不見天日的私娼寮絕食3天,最後想到在台灣孤獨無助,印尼又有負債及母親、小孩需要撫養,才在林男子及老鴇輪番恐嚇、控制下接客從事性交易。
林姓男子向法官辯稱遭被害人誤認,但被害女子對於被告臉部胎記、身上刺青圖案及生殖器入珠等特徵指證歷歷,法官因此採信。
法官審酌林男正值壯年,不思正途賺取金錢,竟利用逃逸外勞不敢求助處境加以性侵,並逼至私娼寮賣淫,且犯後言詞反覆,未見悔意,依強制性交、圖利強制使人性交罪嫌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另圖利媒介性交罪嫌判處1年,可易科罰金。
【資料來源:NOWnews今日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