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外勞逃逸 勞部修法重罰
勞動部實施新法,若仲介業者引進外勞行蹤不明達一定門檻,最高可罰30萬元,同時不予發給許可證,形同被迫退出人力仲介市場。
依勞動部數據,自民國79年起,累積逃逸外勞人數已達19萬2404人。勞動部表示,每年約有3%外勞逃逸,目前仍有4萬5000人行蹤不明,截至9月底在台外勞人數53萬4081人,其中產業外勞31萬7766、社福外勞21萬6315人。
勞動部近日公布外勞仲介公司相關管理辦法,降低業者引進外勞行蹤不明比率門檻,修正規定包括人數級距及比例,例如國內仲介舊規定約3.1%到18.7%,新規定則降低到2.45%到10%之間;未來若比率超過標準時,仲介公司許可證2年期滿後將不再發證,等同退出人力仲介市場。
此外,勞動部未來將於每季定期查核,仲介公司如果被查核到所引進的外勞發生行蹤不明人數達一定比率,除了可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1年內累計罰鍰達4次以上,將直接停業處分。
勞動部說,目前外勞仲介公司約有1500家,其中有500家國外仲介公司,去年起勞動部對於外勞行蹤不明比率過高仲介公司不再發給許可後,至今約有26家仲介公司遭除名;新規定上路後,預計還會有5%仲介公司被逐出市場,新規定即日起生效。
勞動部表示,外勞初入境,常有本地文化、語言的隔閡,在生活適應及工作上,也需要跟雇主磨合,仲介公司應協助解決外勞來台後的適應問題,避免外勞發生行蹤不明的情形;對於非法僱用行蹤不明外勞者,除了請地方政府從重裁罰,同時鼓勵民眾檢舉。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