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領外勞留台 "擬"延長到15年
勞動部:技術熟練 值得留人
藍領外籍勞工來台工作停留有期限,三年前才從九年延長至十二年,勞動部再度研議要再延長到十五年,認為長期留駐的產業外勞技術純熟、社福外勞照料失能者更熟練,都值得留人。
國內外勞人數持續攀升,今年更是月月提高,截至十一月底,外勞總人數約五十四萬六千人。就業服務法規定,產業、看護和幫傭等藍領外勞在台工作許可期為三年,期滿可再展延,但累計工作不得超過十二年,目前累計在台工作超過九年的外勞約九千多人。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廖為仁表示,三年前外勞停留年限從九年延長到十二年,明年陸續會有部分外勞逼近年限,最近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討論,與會專家學者也都接受。
立委江惠貞認為,如果因為期滿被迫離境,反而是把這些熟練、適任的勞動力拱手讓給鄰國,甚至可能是我們的競爭對手,她已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希望明年上半年能排入議程。
社福外勞 各國皆長期僱用
勞動部長陳雄文說,延長外勞停留上限已進入政策評估,尤其是社福勞工,各國的評估都是要求盡量長期僱用,以建立與被照顧者間的良好互動,資深外勞續聘不會增加引進外勞人數,也不會影響本國勞工就業機會,重聘外籍看護工可讓三個月空窗期盡量減少。
天主教牧靈中心越南外勞中心神父阮文雄贊成延長,他輔導過不少越南外勞,因為工作稱職,幾年下來升任管理職,來台灣奉獻心力這麼久,應該讓外勞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繼續留下來工作。
不過,外勞自己不見得想繼續留下來。印尼的ANNA來台擔任看護工已滿八年,她說,這些年存了一些錢,家境也明顯改善,但是和先生、孩子分離太久,希望這次約滿就回國,一家團聚。
學者:剛延長3年 應再觀察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對再次延長外勞停留年限也不以為然,直說:「太快了!」他說,三年前才延長到十二年,可能有些問題還沒浮現,竟又貿然決定延長,政府應該邊放寬、邊觀察,確認沒問題再跨出下一步。
辛炳隆說,雇主當然希望把熟練的外勞留下,外勞在台灣沒有公民權、又不得任意轉換雇主,各種狀況都對雇主最有利,反而是外勞恐怕連休假出境返家都變得更困難。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強調,香港、新加坡都沒有限制年限,只要雙方同意,做多少年都可以。她批評,現在外勞不能自由轉換雇主,期滿換約手續複雜,又要負擔高額費用,受雇主威脅又被仲介剝削,根本是階級歧視。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10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