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提醒春節要讓外勞休假
農曆除夕到大年初三均應放假,市府勞工局提醒雇主,如勞工出勤,工資要加倍發給。春節前居家打掃環境,有聘用外勞的雇主,不要違法使用外勞,不可指派外勞從事原申請許可外工作,或將外勞「商借」給別人使用。
勞工局長王鑫基說,農曆春節將到,不少服務業和工廠為業務趕工,在農曆除夕和春節期間要求勞工出勤,提醒雇主,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為勞基法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勞工出勤工資要加倍發給。
他表示,歲末年終,依國人習俗家家戶戶和公司行號都會大掃除,市場和餐飲店的生意也會很忙碌,民眾不要違法僱用逃逸外勞,有聘用外勞的雇主,也不可指派外勞從事許可外的工作。
由以往查察經驗發現,春節期間雇主常因自己或親朋好友,市場、餐飲店生意比平日忙碌,就會指派所僱用的外勞去幫忙, 或「商借」他人所聘用的外勞來幫忙一下,以為只是「短期」、「臨時性」、「沒有聘用關係」就不違法,其實,只要是指派外勞從事原申請許可以外的工作,或替未經申請許可的雇主工作,都違反就業服務法,小心切勿觸法。
【資料來源:中華日報】 10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