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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濫用外籍看護,台灣恐成長壽失能老人島【聯合報社論】 閱讀:584

濫用外籍看護,台灣恐成長壽失能老人島

印尼政府多次放話將停止女性勞工來台,勞動部立即還以顏色,宣布開放已凍結十年的越南家庭移工入台,以替補印尼看護工可能留下的長照人力荒。加上政府最近宣布放寬八十五歲以上輕度失能長者聘雇外勞,未來只要年紀夠大,幾乎都能申請外籍看護。

這些措施,顯示政府了解長期照護是社會老化不可避免的趨勢,民眾的照護需求必須滿足。問題在,勞動部不斷放寬外籍看護來台的門檻,不僅增加長照體系對移工的依賴,也與衛福部宣示「長照人力以本勞為主、外勞為輔」的方向矛盾,更與行政院「優先發展社區式及居家式長照服務,占長照服務總量五成以上」的策略背道而馳。同一個內閣,各部會步調卻南轅北轍,政策究竟要走向何方?

衛福部之所以宣示長照以「本勞為主、外勞為輔」,行政院之所以要發展「社區式」及「居家式」長照服務,目的就在矯正台灣長期過度倚賴外籍看護工的問題。廿年來,長照市場高度依賴外籍移工的結果,一則導致看護模式及人力供應的僵化與惰化,無法提供不同家庭長短期照護的多元需要;二則在廉價外勞的競爭下,本國勞力缺乏切入與參與的機會;三,貪圖簡便與便宜的結果,是台灣長照市場的扁平化,品質和服務無法提升。以下,我們分三個面向討論。

首先,我們的長期照護體系是要追求「自己的老人自己顧」,或者只能仰賴外勞?台灣實施長照廿年,如今靠廿一萬外籍移工撐起長照大半邊天;行政院提倡的「社區式、居家式長照服務」卻難以推動,歷年訓練的國內十萬照顧大軍,竟僅剩一萬人留在體系裡。這個現象,與政府不斷放寬外籍看護工聘雇門檻及留台年限有很大關係。

從被照顧者的福祉著眼,未受過看護專業訓練、身心過勞、乃至言語不通的外籍看護,其實無法帶給失能長者最周全的照顧。不少移工在母國缺乏照顧老病的經驗,仲介提供的職前訓練也只是紙上談兵;到了台灣,卻往往要非法承擔抽痰、換導尿管等護理工作,壓力極大。若遇到被照顧者管路脫落,看護工可能擔心遭責罵或扣錢而隱瞞事實,老人因此出現吸入性肺炎或尿路感染再入院率頗高。因此,如何導入本地受過專業訓練的看護人力,勢在必行。

其次,回到老年照護的根本看,最好的政策應是預防失能、活躍老化。台灣八十五歲以上的「超老族」愈來愈多,他們也許力衰,卻不見得病弱;此時的最佳照顧對策,應是儘量維持老人的自主行動能力,包括提升肌力及社會參與,才能預防失智及失能。就如北歐國家的理想老化:「只有臨終前的兩星期,才躺到床上過日子!」

因此,仿照日本介護保險推出的「小規模多機能事業所」,是台灣應走的方向。這是以學區為範圍的社區照顧中心,提供包含日托、共餐、復健、居家服務、失智團體家屋的多元服務,讓老人家白天有人照顧,與人互動,訓練肌力,延緩失能。讓老人活得好、活得有品質,是比長壽更重要的目標。現行許多家庭因缺乏選擇而引入外籍看護,凡事由外傭服其勞,老人原本能自理的日常活動、社會參與、語言刺激皆被取代,其實反而容易導致其心智與身體功能退化。無微不至的替代,老人將只剩下「活著」。最壞的狀況,就是超老族集體「重度失能而長壽」,這將是長者、家人及社會都不願見到的結果。

第三,台灣的長照制度,不應再建立在對外籍移工的剝削上。多少人知道,在台外勞的薪水是兩套制度:工廠勞工比照基本工資調整,而家庭勞工薪資還沒有基本工資的保障,有人仍是一五八四元。印尼政府要求移工赴台的三個前提,一是家庭看護的工資,應比照基本工資,二是合理工時,三是必須自有宿舍,不可再與雇主同一屋簷,廿四小時無休待命。如果我們不思改進,以為換個國家進口外勞就好。台灣「血汗長照」的惡名何時能擺脫?

說到底,長照制度必須將眼光放遠,讓本國勞工與移工搭配與互補,共同構築有品質、多元、永續的照顧體系,才能許長輩一個樂觀的未來。如果台灣變成一個長壽卻失能的老人島,將多麼可悲!


【資料來源:聯合報社論】                                     10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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