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相當
調薪需有社會共識
移工團體3月12日反映家事外勞工資目前停留在1萬5,840元,認為勞動條件不佳是印尼宣布自2017年停止輸出家事外勞來臺的主因,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家事外勞權益應予保障,目前家事外勞的工資,如併計雇主提供膳宿費用,其金額已與基本工資相近,且提升家事外勞工資,涉及我國20餘萬名雇主負擔,將加強向社會各界與外勞來源國溝通,以尋求社會共識。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外籍家庭看護工與本國家事勞工相同,均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其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由勞雇雙方合意約定並載明於勞動契約。目前家庭類外勞來臺工作的工資,多以每月1萬5,840元訂約,同時家庭類外勞因工作性質而與雇主同住,工作場域與休息場域相同,實務上雇主提供膳宿,如併計雇主提供膳宿費用,在目前物價水準下,其金額已與基本工資相當。
有關印尼對外表示將自2017年停止輸出家事勞工,主要由於印尼勞工在海外常有受虐情事,爰計畫停止輸出婦女到海外工作。另外,我國家事外勞工資水準與鄰近的新加坡、香港等地的家事勞工工資差異不大。且目前為止,我國並未接獲印尼將停止輸出勞工的正式通知,印尼勞工來臺一切正常。基於保障勞工的一貫立場,勞動部已完成「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送行政院審議,但因家事勞工和一般公司企業勞工的工作性質差異極大,現階段對於草案內容仍缺乏社會共識。法案未修正前,家事外勞工資仍由勞雇雙方合意訂於勞動契約,由於調薪涉及我國20餘萬名雇主權益,屬重大社會關注議題,針對移工團體的相關訴求,勞動力發展署將積極與社會各界及外勞來源國溝通,凝聚社會共識,加強推動保障家事外勞權益措施。
【資料來源:勞動力發展署】 10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