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勞動部變「外勞部」
作者:普及照顧政策聯盟 反對放寬外勞從事輕度失能照顧聲明
勞動部為推動開放外籍看護工照顧85歲以上極輕度失能老人(只要巴氏量表有一項未達滿分即可雇用外勞),於去年(2014)11月26日召開跨國勞動力諮詢協商小組會議,復於今年2月委託進行民意調查,以誘導式訪談獲得人民支持此政策之數據,並將結果大肆宣傳。根據此結果,勞動部於3月24日召開「研商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聘僱外籍看護工之影響」座談會,積極為預定今年6月將上路之此政策鋪路。
此政策如果上路,將使我國長照制度就此完全依賴外勞,再也不可能有回頭路,而勞動部則會成為實質的「外勞部+衛福部」,使我國在此關鍵時刻錯失建立健全長照制度的最後契機。有鑑於此,普及照顧政策聯盟特進行現象分析及說明,以正社會視聽,並呼籲勞動部懸崖勒馬。
家庭外勞排擠本國婦女就業,並取代長照政策
底下兩個典型實例具體說明了輕、中度失能者使用外勞的實況:
第一個例子是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太太,她多年前以國人常用的「坐輪椅進去、走著出來」的失能評估撇步取得雇用外勞資格。最近,寂寞、欠缺照顧的她要求子女為她另外聘僱本勞。子女說,不是已經給你雇了外勞了嗎?老太太回答:「外勞都是你們在用。」
第二個例子是一位八十多歲、中度失能的老先生,家人在等待外勞期間為他暫僱本勞。老先生希望繼續僱用這位本勞,但是子女算一算,雇用外勞較便宜。其中一位子女將老先生跟這位本勞的良好關係看在眼裡,因而大聲質問:「老爸又不是沒錢,我們到底是要讓他活著的時候享受,還是等他死後由我們享受?」
以上兩個實例說明,外勞普遍兼做家庭幫傭,國人則貪其便宜好用,即使有錢也不雇用本勞。這符合晚近兩項調查的結果。去年勞動部首度調查外勞在台工作狀況,發現有7成家庭外勞全年無休,另外近3成平均每月休假一天。另外,研考會於2012年間委託調查,發現家庭外勞每日平均工時高達18小時。這些調查結果,在在坐實外勞權益團體所說台灣家庭外勞是「血汗勞工」的控訴。
「國家縱容國人把家庭外勞當奴工使用」和「國人不斷要求政府開放家庭外勞」兩者互相共振,產生排擠本國女性勞工從事家事服務與長期照顧的效應。影響所及,雖然我國推動長照政策七年以來訓練了10萬名照顧人力,至今卻只有2萬名從事醫院、機構及居家照顧工作。目前外籍看護工已達21萬人,現在勞動部估計若開放外勞照顧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將增加3.5萬至4.2萬外籍看護工,而加上國人素有鑽法律漏洞的習性,可知此政策一旦開放,外籍看護工很容易竄上30萬。如此,外籍看護人力將是本國看護工的十餘倍!將徹底毀掉建立健全本國長照體系的可能性。
不僅於此,大量進口家庭外勞,吃掉照顧與家事服務的本國女性大量工作機會的結果,使「女性提供照顧服務支持女性就業」的女性就業食物鏈發生斷裂,以致我國成熟女性勞動力甚低,到了50歲能力高峰階段,就業率比韓國低10%,比日本低20%,比德國低30%,比瑞典低35%!(這些國家中僅有德國的長照依賴外勞,但歐盟體制讓德國經濟發揮虹吸效應,而台灣相對於中國,處境正如歐豬之於德國,從整個社會的發展考量,台灣並無貪用外勞代勞的本錢。根據台北榮民總醫院高齡醫學中心主任、國立陽明大學高齡與健康研究中心主任陳亮恭教授的估計,台灣目前使用的外籍看護工一年等於480億元的經濟規模,以及潛在的20萬個工作機會!)我國社會力將因此落後其他國家的程度。此問題若不能盡速妥善處理,將造成我國女性與社會的長程嚴重雙輸。(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主計處、OECD Complete Database)
以上種種,無不一一戳破勞動部鬆綁外勞照顧輕度失能者的說辭,包括:
˙勞動部門有在好好管理家庭外勞,不致違法濫用──調查結果顯示,家庭外勞超高工時、幾近無休假的事實,證明違法濫用情況非常嚴重。
˙家庭外籍看護工可以減緩失能,增進老人生活品質──2012年國家健康局調查發現,女性失能需人照料的時間平均長達7.2年,男性5.7年。可見長年高度依賴外勞照顧的情況下,國人失能時間偏長,造成照顧和醫療的沉重負擔。
˙家庭外勞可以提高本國女性就業率,而且不會影響中高齡婦女的就業──但我國整體女性就業率偏低,中高齡女性就業率尤低,顯然家庭外勞嚴重搶食本國中高齡女性工作機會,且未發揮提升青壯女性整體就業率的效果。
˙外籍看護工只是暫時補充長照人力缺口,並不會妨礙長照系統的健全發展──本國照顧人力工時偏低,薪資低落,形成「缺人力、缺服務」的負面循環,嚴重危及長照體系的健全發展,顯示外勞對於長照制度,發揮的並非「補充」的助力,而是「挖牆腳」的破壞之力。
勞動部民調及分析誘導國人濫用外勞、不顧本勞死活,破壞社會價值
勞動部針對其進一步放寬家庭外勞政策,於今年2月間進行民意調查,並將結果做出提要分析,大肆宣導。由於此提要分析,以及此份民意調查本身,顯示價值和邏輯上的嚴重錯亂,恐將誤導社會,以致錯失制定良善高齡化對策的關鍵時機,因此普及照顧聯盟提出底下分析及說明,以正社會視聽。
勞動部所做的第一條提要分析為:
『一、8成8受訪者贊成「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可以聘僱外籍看護工」,其中家中長者年齡在「85歲以上」贊成比率達8成9』。
勞動部在此沒有告知我們的是,其問卷在提問之前提示受訪者:
「依現行規定,只有3類對象可以聘僱俗稱外勞的外籍看護工,包括部分身心障礙者、重度失能者,或年齡80歲以上的中度失能老人等。」
如此,問卷強烈暗示受訪者:現行規定對人民有諸多不合理限制,以致「只有3類對象」可以聘僱外勞。接著的問題措辭如下:
「現在想請問您是否贊成放寬到85歲以上有輕度失能狀況的老人家,就可以聘僱外勞?」
這種措辭,是完全不同於第一條提要分析的中性措辭的,它暗示在問卷起始處提示的不合理現行制度限制下,「現在想請問您是否贊成」政策如何修改「就可以聘僱外勞」?這是明顯的誘導式問話,受訪者勢必受誘導而給予高度符合訪談單位的預先設定答案。
2014年勞動調查發現有7成家庭外勞全年無休,另外近3成平均每月休假一天;另外,研考會於2012年間委託調查,發現家庭外勞每日平均工時高達18小時。在此前提下,勞動部的誘導式訪談,難逃迎合人性劣根性、鼓勵人民濫用外勞、不顧外勞的奴工處境的嫌疑!
勞動部所作的第二條提要分析為:
『二、有6成受訪者不贊成「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聘僱外籍看護工,將不利長者恢復健康」的看法,其中家中長者年齡在「85歲以上」不贊成比率6成1』
但訪談中此題提問時的確切措辭是:
「有人說 『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的老人家聘僱外勞,將不利老人家恢復健康』,請問您是否贊同這樣的說法?」
刻意加上「有人說」,讓此觀點成為「路人甲」的道聽塗說,一來降低其嚴肅性,二來迎合受訪者的自私、只圖方便的心態,自然可以降低受訪者的贊同比例。此外,此題問的是外勞是否有助於「老人家恢復健康」,意圖引起受訪者思考長者發生重症、需人照顧孔急的情況,也會誘導贊同;這完全不符於「外勞照顧極輕度失能老人」之情況,以致調查結果對其標的政策可謂毫無參考價值可言。
第三條提要分析為:
『三、針對「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聘僱外籍看護工,雇主會叫其違法做其他工作」的看法,贊成與不贊成比率相近,均占4成3』
會叫外勞違法做其他工作的比例為4成3,讓人覺得「其實比想像的低得多」──這就是勞動部的預期答案吧?但深入分析可知,回答會的4成3是實的,而回答不會的4成3,由於問題明白指示這是「違法」的事情,有可能使受訪者因為害怕自曝違法以及受到道德壓力而說謊,因此可以推知有相當比例是虛的。於此邏輯下,「無意見/不知道」的1成5可以推知為絕大部分為贊成。如此,會違法的比例最低約為5成8(4成3加1成5),最高可能接近10成!
第四條提要分析為:
『四、近5成3受訪者不贊成「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聘僱外籍看護工,會影響中高齡從事家務工作的婦女就業」的看法,其中家中長者年齡在「85歲以上」不贊成比率5成5』
訪談中,此題的確切措辭是:
一、有人說「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的老人家聘僱外勞,將會影響中高齡從事家務工作的婦女就業」,請問您是否贊同這樣的說法?
此措辭將此說法歸諸「有人說」,跟前面「有人說……不利老人家恢復健康」有同樣的效果,誘導受訪者傾向否定此說,因而認定外勞不會影響本國中高齡婦女就業。這樣的結果,相對於前面我國女性職涯曲線圖顯示的中高齡超低就業率,其中破綻不攻自破。
此份問卷完全由誘導民眾贊同開放外勞的單一角度提問,而不曾嘗試探問民眾是否認為本勞照顧有何長處?什麼政策策略才足以促進國人使用本勞照顧服務?反而誘導人民無視、不顧中高齡弱勢女性勞工的工作權,破壞人民之間的互助與關懷,營造惡性的社會二元分裂。勞動部長年以來對於女性就業的此種態度,無疑是我國女性就業低落,尤其是中高齡女性就業超低落,背後的元凶。對女性而言,勞動部不僅是「外勞部」,更是「無勞動部」!凡此種種,在在讓女性,尤其是弱勢女性,感到無語問蒼天,甚至產生「這是民脂民膏的中華民國政府單位之所作為嗎」的錯亂?
普照盟的呼籲與建言
一、本聯盟深入探討勞動部所做的民意調查及其分析,發現此調查誘導社會濫用外勞,鼓勵本國人不雇用本國弱勢女性從事家事及照顧服務。尤其是,此調查暴露勞動當局長年鼓勵國人把外勞當奴工,使「女性從事照顧服務支持女性就業」的女性就業食物鏈發生斷裂,使各種年齡層女性就業率都偏低,更嚴重剝奪中高齡弱勢女性勞工的大量工作機會,使她們和她們的家庭成為依賴救濟的社會負擔,或像轉業無門的國道收費員們,不斷發出怒嘷,如此,勞動部成為製造社會分化的亂源!勞動部如果真心相信它的民調和分析,那就是低能、不適任;如果連它自己也知道蹊蹺何在,就是欺民。我們呼籲勞動部懸崖勒馬,回歸促進本國勞工就業的正軌!
二、本聯盟呼籲勞動部,在討論是否開放外籍看護工申請時,應謹守外籍看護工的補充性的原則,僅針對有24小時照顧需求者開放。防線一旦崩壞,有如飲鴆止渴,我國的長照政策將僅剩外籍看護工一途!我們同時要呼籲長照主責機關衛福部切實負起建置長照制度的責任,絕不應任由外行的勞動部越俎代庖!
三、本聯盟呼籲應制定合理的辦法,將外勞視為珍稀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們,像楊玉欣們、杏林子們,滿足這些弱勢者的需求,並妥善保障外勞的權益。並應調整本國長照服務申請條件,讓輕度和中度失能者也能得到服務,並課以合理的自付額,一方面滿足失能者及其家庭的需求,另一方面大幅度增加本國照顧人員的服務時數,以提高其薪資,創造合理的工作條件。否則,如果一味放任聘僱外勞,卻讓本國照顧人員卡在「服務時數偏低、服務對象失能程度偏高、服務內容困難且耗力、薪資低落」的困境,以致無法有效開發充足本國人力和服務,長此以往,就算神仙也救不了台灣長照制度。
【資料來源:民報】 10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