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85歲輕度失能開放聘外勞(草案尚未執行)
因應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儘管勞團反對擴大開放外勞,勞動部9日公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修正草案,初步決定將放寬八十五歲以上輕度失能者可聘僱外籍看護工,凡是年滿八十五歲,只要有不能自行洗澡、穿脫衣服或大小便等「輕度」失能者就能申請,若草案預告七天未有反對意見、預訂八月就會實施,估計有三萬五千名老人可適用。
最快8月上路 估有3.5萬老人適用
過去看護外勞的申請者資格,除了特定身心障礙患者,一般老年人需醫師診斷符合巴氏量表嚴重失能者才可申請照護;新法則是在巴氏量表之外,增列年齡選項,只要年滿八十五歲、且只要輕度失能,就可申請外籍看護。勞動部去年底曾一度對外宣示要開放,但因勞團及部分國內照護團體反對而暫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8日表示,今年初對家中有六十五歲以上人口的家屬做民調,六成家屬認為若沒人照顧,家中長輩健康恐會惡化,另外高達近九成支持開放輕度失能長輩也可聘外勞。另外,調查曾受訓取得資格的本國看護工意見,有五成反對,但沒意見及不反對者合計也有五成。
劉佳鈞說,國內八十五歲以上且中重度失能者約十萬人,但目前只有六萬人聘用外勞;輕度以上則有五.七萬人,兩者合計約有九.七萬老人的看護缺口,但本國十萬照護工中只有二萬多人正在從事照護工作,因此評估開放後應不會影響本國人就業。
過去如彭婉如基金會等從事本國照護的團體反彈,憂心會影響本國看護工就業,劉佳鈞說,「就業服務法」第廿四條已經將二度就業婦女等列入就業促進津貼的實施對象,若真有影響,發展署也可提供津貼、職訓等,協助擴大就業機會。
勞團批擴大開放 讓本勞更無就業機會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慧珠則認為,目前已開放八十歲老人申請外勞門檻,再擴大開放,無疑讓本國基層婦女更無就業機會。且一旦開放外勞,家屬就會認為有人照顧而鬆懈,讓原屬輕度的失能,很快會變重度失能,例如原可簡單對話的輕度失能者,因失去與家人對話機會而語言完全退化。
王慧珠表示,勞動部先前表示要再研議,現在又臨時提出修法案,漠視民團意見,草案預告時間,一定會反應相關意見。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1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