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病患裝病申請外籍看護 仲介處分緩起訴
徐姓男子等12位慢性病患家屬想要申請外籍看護照料家人,但因不熟悉相關申請程序,經營仲介公司的易姓女子,竟向徐男等人佯稱可以幫忙行賄醫生,騙得35萬多元後,再教病患裝病順利申請到外籍看護,雄檢偵結後,處分易女緩起訴2年、罰金35萬。
檢方指出,99年12月起,開設外籍勞工仲介公司的易姓女子,發現徐男等12位慢性病患家屬想要申請外籍看護照料家人,但因不確定生病家人的身體狀況是否符合勞委會(現已升格為勞動部)所訂立的申請外籍監護工相關規定,擔心無法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因此向徐男等人佯稱自己與特定醫院醫師熟悉,但須額外收取衍生費用,暗示多收的費用要用來行賄醫師。
徐男等人分別交付1萬5000元至4萬5000元不等的費用給易女後,易女或其員工再帶著徐男等人前往高雄榮總、中醫大北港分院等醫院掛號,看診前,易女還會教導病患本人陳述不實病情、佯裝無法自理生活等,誤導醫師後順利拿到巴氏量表、臨床失智職能評估分期表等單據。
徐男等人再把單據交給易女,向勞委會順利申請到外籍看護工,依本國看護工月薪6萬計算,外籍看護工只要2萬2000元,一個月至少能省下3萬8000元。
調查局獲報後展開追查,依偽造文書等罪將易女等人送辨後,檢方偵查時,易女坦承犯行,檢方認為易女等人深具悔意,且經此事件後應已知所警惕,最後做出緩起訴2年、罰金35萬的處分。【資料來源:自由時報】10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