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外勞續留12年成新移民 搶食社會福利
作者記者彭媁琳/台北報導 | 今日新聞NOWnews – 2016年7月5日 上午11:03
全國六大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5日聚集約300人到立法院大門抗議,認為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讓外勞可以續留台灣12年,讓台灣雇主每3年就要失血120億元,而外勞不用每3年出境一次,留台12年就成了新移民,分食社會福利大餅。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6月22日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刪除外勞「強制出國1天後始得再入國工作」的規定,外籍看護在台灣就業3年後,不用離開台灣就可以續聘。影響層面約有1萬4000名外勞,未來可直接留台工作12年,不必返回母國再繳一次仲介費和機票費。
但負責外勞仲介的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不認同這項修法,認為這是假人權、動搖國本的法案。因此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6大就業服務同業工會5日於立法院大門口抗議。
抗議代表指出,外勞直接留台12年,可以任意轉換雇主,搶走本國勞工的工作機會,並享有台灣勞健保、勞退金等福利。而一對外勞在台結婚還有8天婚假、產假、陪產假等,加起來讓雇主成本增加5萬多元。這些留台外勞所占用的社會資源超過新移民,福利甚至比本國勞工還要優厚,加速勞退基金破產。
除此之外,針對外勞的就服法修法還有很多後遺症,包括不適任外勞無法淘汰、外勞選雇主、無新工可用、社會負擔外勞子女養育經費、助長外勞逃逸與非法雇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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