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陳學聖委員於本(1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有印尼籍家庭看護工在我國工作期間,因罹患重病而有醫療需求,致衍生重症人球情事,經了解該名外勞目前仍持續於我國接受醫療照護,勞動部已於去年10月核發慰問金新臺幣10萬元,並請印尼駐臺辦事處協助聯繫家屬來臺探視及協助返國等事宜。勞動部後續將儘速協調各外勞來源國建立外勞來臺工作發生重症情形提供必要經濟及醫療費用協助機制。 勞動部說明,在臺工作的外勞自入境日起,依法均須由雇主提供相關生活照顧服務,並申報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享有各項醫療給付權利,至於在臺工作罹患重症的外勞,已有相關協助措施,包括對於外勞在臺遭受職業災害或普通傷病無法工作,經專案認定有補助的必要者,每案得申請慰問金最高補助10萬元。對於相關個案,勞動部均積極協調外勞來源國駐臺辦事處聯繫家屬來臺探視照顧,並請該國依個案情況提供經濟或醫療費用相關補助。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將儘速與各外勞來源國共同會商,建議各外勞來源國建立重症外勞必要醫療及返國協助機制,例如成立外勞海外工作基金,或由外勞投保商業保險,以解決外勞來臺工作遭受傷病等急難援助的費用支出問題。 勞動部提醒,若有外勞遭遇緊急事故或罹患重症急需尋求協助,外籍勞工、雇主或仲介公司可以立即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將轉請外勞來源國提供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