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外勞子女安置費用引發網路討論
取消妊娠檢查缺乏配套變相鼓勵懷孕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十七日臺北報導】針對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委員會日前召開會議,同意補助外籍勞工所生子女得隨同安置於安置中心的費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對於勞動部即將修正相關要點,國內仲介業者擔心,在取消藍領外勞來台前妊娠檢查後,又盲目放寬補助,恐變相鼓勵外勞來台生產又將嬰兒遺棄,根本違反外勞來台的目的,讓台灣雇主及政府都淪為冤大頭。
新北市就業服務公會理事長官文傑表示,以每人每日補助600元來算,一個月安置單位就可領18,000元,一年算下來就有21萬6千元,也質疑外勞在台子女人數被嚴重低估,如此大開方便之門,勢必造成龐大錢坑。他強調,連台灣勞工都沒有這種福利,將發動所有國內勞工及雇主團體,抗議這項失衡的政策。
該案係於勞動部3月13日所召開的就安基金管理委員會第82次會議討論,其中補助對象,第一類為外勞行蹤不明或已出國,且遺棄子女由社福單位安置,第二類為外勞所生子女得隨同安置於勞動部備案之安置單位,勞動部預估補助第一、二類補助對象所需安置費用,預估每年新台幣2,700萬元,而受領的對象則是安置單位。
台南市就業服務公會理事呂錫安表示,勞動部必須要先說清楚,究竟是一般外勞懷孕後生下的子女要安置,或是有勞資爭議、符合安置條件的外勞所生子女可以安置,但無論是哪一種,他都不支持。
呂錫安進一步說明,即使外勞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但懷孕生子跟勞資爭議也無必然關係,外勞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另一方面,若未限定僅有符合安置要件的外勞所生子女,而是所有外勞因懷孕以致無法工作就可以獲得安置,國內仲介和雇主更加無法同意。
他還提到,衛福部將外勞母國妊娠檢查廢除,去年8月就發生印尼籍看護工突然產下女嬰的案子,擔心納入補助後,這樣的案例會越來越多。呂錫安強調,外勞在安置期間,雇主不能補人,變相造成雇主損失,絕對無法接受拿雇主所繳交的就安費補助懷孕外勞子女。
另外也有網友認為,可以透過民間募款方式補助外勞子女,政府不要只顧人權,而忽略了台灣有更多弱勢家庭及弱勢勞工需要關注。
資料來源:外勞社 10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