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私立就服機構收費公聽會 提出三訴求d
服務費調至2,200元 合理收費確保品質
服務費數額17年來文風不動,加上就業服務法52條通過後,加重仲介各方面行政作業成本,原本由國外仲介處理的事務因此轉嫁國內業者,特別是印尼、越南等輸出國都已透過行政措施,切割國外仲介在外勞三年期滿後的服務責任。六大私立就業服務公會5月15日召開「私立就服機構營運困境與未來發展」公聽會,仲介業者舉出90年至今的物價調漲指數、服務成本分析、會計師意見以及營運成本等資料做為訴求依據。業者並強調,如果沒有合理收費,恐損及服務品質,亦讓非法媒介有可乘之機。
對於業者建議,勞動部雖大多表肯定,但仍強調必須檢視調整金額、對象的合理性;屬於額外衍生的服務,以及應由雇主承擔的部分,也應回歸使用者付費。
基本工資漲幅高達38% 仲介合理反映成本增加
此次提出三點訴求,包括:一、外勞三年期滿續聘及轉聘,係屬修法後額外產生的服務業務,建請得向外勞收取一至二個月基本工資的手續費及規費。二、仲介服務費由目前金額,依照基本工資調幅調整為每月2,200元。三、評鑑內容不夠客觀公正,建請重新檢討。勞動部由次長施克和、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出席。
就服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張添勇表示,17年來基本工資漲幅高達38%以上,但服務費卻從未調整,若仲介沒有合理收費,恐因此降低服務品質,不好的仲介反而更有生存空間,造成劣幣驅逐良幣。桃園市就服公會理事長黃杲傑說,台灣業者已經轉型,並非只有「仲介」的功能,只把人引進就好,外勞入境後才是服務的開始,若不將經營成本合理反映在收費上,將讓非法媒介有可乘之機。台南市就服公會理事長李超群也提到,仲介角色已經調整,服務更是白(天)加黑(夜),基本工資調整勢必連帶從業人員薪資增加,就是經營成本的一環。
此次業者所提出期滿續聘應辦事項共12種,包括意外險、勞健保、接送體檢、護照、居留證更新,以及近期引發混亂的印尼續聘作業及家屬同意書等,勞動部官員認為,大多數都是雇主責任,其他如辦新居留證、護照加簽等,可以額外收費,續聘同意書也僅有印尼才有,因此需要進一步釐清各項收費的合理性及是否屬於業者應協助辦理的事項。
高雄市就服公會理事長呂錫安則認為,以近期實施的印尼線上續聘來說,讓所有仲介業者人仰馬翻,縱使業者可額外收費,與其讓大家沒有標準的胡亂開價,不如合理向外勞收取一個月薪資,更能保障雙方權益。
服務費需取得社會共識 , 勞動部兩周內檢視資料
根據業者這次所提資料,近17年來基本工資漲幅達38.89%,95無鉛汽油漲幅達45.2%。另外,據仲介委託會計師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估算應調升服務費金額,第一年至第三年分別為2,117元、1,999元及1,764元,顯示目前的服務費至少落後物價水準264元至317元。
蔡孟良回應,服務費不是鐵板一塊,關鍵在於怎麼調、如何調還有跟誰調,都需要慎重處理,要和雇主團體、勞工團體,甚至外勞輸出國討論,才能取得社會最大共識,避免後續執行上的爭議。由於勞動部11日才收到資料,會用兩周時間檢視業者所提供的資料,再做後續討論。
就服法修法後,衍生出國外仲介不再提供服務,責任卻落在台灣仲介身上,有關涉外事務層面的問題,勞動部會在雙邊會議中正式提出。仲介評鑑制度的訴求,則是相對有較高的共識。蔡孟良表示,正著手相關機制的檢討,讓A級仲介公司無須每年接受評鑑,但週期多久、連續幾年A級符合條件,都還在討論階段。由評鑑委員自由心證的綜合評分3分,缺乏客觀標準,會在評鑑小組中一併檢討。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2018.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