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提醒,107年度移民部暨文件認證,繳款期限至107年12月19日截止,已完成繳款的單據,最遲應於12月21日前,至印辦處完成送件程序,提醒各仲介業者留意繳款單效期,以免權益受影響。印辦處強調,今年度的銀行繳款單,務必在效期內完成送件,將無法沿用至下一年度,且已完成繳費者亦不退費。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201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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